留在保管箱里的秘密
发布日期:2024-03-06
一、当事人事件
李先生和妻子张女士是一对爱侣,两人因共同的价值观念、相似的兴趣爱好走到一起,组建了一个温馨的小家庭。李先生负责赚钱养家,张女士担任家里的理财管家,经过她的打理,小两口的日子越过越有“奔头”。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不久前张女士过世,李先生失去了共担风雨的伴侣。忙完妻子的丧事后,李先生一边整理妻子遗物,一边回忆两人的温馨过往,突然,他想起妻子曾告诉自己,她在银行租赁了保管箱,用于存放自己的“秘密”。
银行保管箱里究竟放了什么东西?回想起妻子神秘兮兮的样子,李先生觉得保管箱里的东西一定十分重要,他决定到银行取回保管箱中的东西。李先生来到银行表明来意后,工作人员告诉他,想要取回妻子的物品,需要办理相关公证。为此,李先生来到成都公证处寻求帮助。
二、公证过程
明确李先生的诉求后,公证员拨通了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详细了解了拿回物品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随后,在公证员的帮助下,李先生准备了银行所需的材料,并和公证员一起来到银行办理手续。通过资料审核后,公证员和银行工作人员一同进入银行地库,经过身份核验,顺利打开了张女士租赁的保管箱,公证员对其中的物品进行清理、制作物品清单并对整个过程拍照、录像。几日后,李先生拿到证据保全公证书,也知道了妻子留在保管箱中的“秘密”,那是属于两个人的共同回忆。不久,李先生申请办理继承公证,要求继承保管箱内的财物,公证员根据相关规定,为李先生办理了继承公证,出具了继承公证书。李先生凭借证据保全公证书和继承公证书,顺利从银行取出了妻子留下的物品。
三、案例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人生海海,海海人潮,陪伴一程容易,相守一生却很难。有的人,出现在我们的生命里,曾陪我们历经坎坷,曾伴我们风雨兼程,由于某种原因他(她)们离开了,但那些深夜里为我们掌灯的日子,暴雨中为我们撑伞的岁月永远镌刻在心底,留在记忆里,照亮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