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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遇难题,协议公证来帮你

发布日期:2022-03-10

【当事人事件】

当事人小刘在某工地打工,施工过程中因意外受伤,住院期间产生了八万余元的医疗等费用,且其伤势已严重影响了今后的劳动和生活能力。小刘此次工伤涉及到了三方当事人,工程发包方、包工头和小刘,由于当初三方当事人之间只有发包方和包工头之间签订了一个简单的施工协议,而小刘和施工方、包工头之间并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且无人为小刘投保工伤保险,导致小刘此次受伤无法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只能由工程发包方及包工头来承担小刘的此次工伤赔偿,但小刘对赔偿方是否能够及时、足额支付赔偿款缺乏信任,迟迟不愿意签署赔偿协议。经多方咨询,当事人小刘了解到,可以向成都公证处申请对赔偿协议进行公证来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相应的保障。

【公证过程】

成都公证处公证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各方的主体资格、小刘的受伤情况等进行了审查确认,并就协议中各方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进行了确认,向各方明确办理公证的权利义务及协议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在成都公证处公证员的见证下,各方签署了赔偿协议,在协议公证书出具后,小刘也很顺利的拿到了应得的工伤赔偿。

【专业解读】

在此类工伤赔偿中,各方缺乏对他方的信任是导致工伤人员无法及时取得赔偿的普遍原因。伤者一方对协议签订后是否能够及时、足额取得赔偿对赔偿方缺乏信任,赔偿方对伤者取得赔偿后是否遵守协议约定的义务不再主张另外的赔偿也存有顾虑。因此一个公正的第三方介入使各方在事件中顺利实现权利、自觉承担义务就显得尤为重要,公证的调解纠纷,化解诉讼职能,且公证处作为法定的行使证明权的机构的身份可以完美化解各方的顾虑,有了公证处在此类事件中的介入就可以使工伤事件得以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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