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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2021年10月-2024年10月采购工作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8

  因工作需要,我处拟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定一家代理机构作为执行单位,负责《成都公证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在2021年10月-2024年10月期间的相关招标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招标采购活动代理机构比选  

二、项目内容

比选确定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2021年10月-2024年10月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标准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具有有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报名所需资料

(一)比选单位的基础资料(含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查询结果截图。

(三)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含人员规模、服务范围、代表性案例等);

(四)服务方案等材料。

以上资料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鲜章)。

五、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比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16:00。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材料递交至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33号东方希望中心2栋4楼成都公证处行政部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六、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33号东方希望中心2栋4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8-85939966

  成都公证处采购工作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