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司法辅助出新招 证据保全公证显身手
发布日期:2017-10-18
近日,我处与高新区人民法院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尝试在诉讼案件中引入公证,在公证机制与诉讼活动相互补充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保障当事人权益、预防纠纷的新举措。
2017年9月初,高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某集团诉张某要求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纠纷案件。据了解,被告张某将承租房屋用于经营KTV会所,现因长期拖欠租金,面临着被强制搬出和以物清偿的风险。因此,张某欲将承租房屋KTV会所内的装修环境、设备等现状保存下来,作为证据在接下来的应诉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考虑到诉中证据保全要提供数额不小的担保费用并且审核程序等周期较长,法院建议张某可通过办理证据保全公证的方式达到同样的目的。
在法院的引导下,张某于9月22日向我处申请对该会所内设备等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接到申请后,我处事业发展部公证员罗万燕便立即赶往现场为其办理公证事项。因当事人双方对会所内设备有纠纷争议,而案件原告经办案法官通知后拒绝到达现场配合保全工作,为保证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经张某申请,我处公证员在法官的见证下对保全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并以最快速度在开庭前出具了公证书,为当事人在诉讼中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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