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与四川大学法学院正式建立合作共建关系
发布日期:2018-04-19
4月19日上午,四川大学法学院与我处合作共建协议签订仪式在四川大学法学院会议室举行。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左卫民与我处党总支书记、主任向海平分别代表双方正式签订协议。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刘海蓉,我处党总支委员、副主任周敏、原野,党总支委员、社区业务部部长刘蓉等出席签约仪式。
左卫民院长指出,川大法学院教研实力突出,在全国法律专业院校中具有较大影响力,而成都公证处具有丰富的公证法律实践经验,规模实力雄厚,此次校处合作共建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大力促进法律理论与实务的联系,加强法律人才特别是公证法律人才的培育。他表示,川大法学院非常期待和重视与我处的深入合作,今后将共同努力促进理论研究和人才培育等工作出新成果、好成果,为服务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仪式上,向海平书记对双方合作共建内容及开展方式等进行了介绍,他表示,自去年起,我处多次指派公证员到法学院担任专业课程校外专家讲师,并与川大合作出版了公证教学专用书籍《公证理论与实务》,为双方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合作共建关系建立后,双方将加强在人才培养、理论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全面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