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困难残疾群众 温情公证解除群众忧愁
发布日期:2018-07-09
7月4日,当事人温女士夫妇带着女儿来到成都公证处天府新区公证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公证,夫妇二人行动略显不便,一家人看上去忧心忡忡。该处家事业务部公证员罗刚、公证人员伏玲玉接待了他们,仔细询问起当事人的具体情况。
原来,当事人温女士夫妇育有一儿一女,一家人居住在农村自己修建的房屋内。几年前,正值青年的儿子不幸去世了,温女士一家今天前来,就是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温女士家庭条件十分困难,年仅十多岁的小女儿是智力四级残疾,丈夫刘先生是肢体二级残疾,行动不便,生活难以自理,而温女士自己也是肢体四级残疾,全家的生活仅靠微薄的低保收入来维持。该处值班人员郭冬巡还接到了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电话,代表村委会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予以介绍、证明。罗刚、伏玲玉仔细查验了办理公证所需的资料后,受理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与郭冬巡一起为当事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并详细说明了办理公证的流程、规定。按照规定,房屋继承需要以评估后的房屋价值为依据来计算公证费用,因当事人自建房屋的面积较大,公证费用相应较高。谈到公证费用时,温女士一家面露难色,短暂地沉默着。
考虑到当事人家庭条件困难,罗刚主动向该处向海平主任汇报了当事人的情况,帮助当事人申请公证费用减免。鉴于温女士一家家境贫寒,确实符合公证法律援助条件,该处决定为其免去该项公证费用。得知消息的温女士一家,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
7月6日一早,温女士一家三口又再次来到成都公证处天府新区公证窗口,当面对承办公证人员进行感谢,不善言辞的他们还写下了感谢信。短短几句朴实的话语,略显歪斜的字迹,饱含着他们真挚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