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召开
发布日期:2018-11-09
为总结评估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一年多来的做法及成效,进一步深化扩大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2018年11月8日,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四川省成都市组织召开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座谈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正司局长级)施汉生、公证处处长王勇,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吴兆祥、执行局综合室主任邵长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改办、执行局有关负责同志,中国公证协会有关负责人,上海、浙江、福建、四川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厅(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上述试点省市公证机构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施汉生副局长(正司局长级)主持,四川省公证协会会长扎柯代表四川省司法厅致辞,成都公证处党总支书记、主任向海平作为四川省试点公证机构代表之一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各试点省市公证机构负责人就各地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做法经验进行了总结,施汉生副局长(正司局长级)、吴兆祥处长与到会人员就遇到的问题、对策以及扩大试点的初步思路进行了讨论。在交流中,成都公证处向海平主任就该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效果进行了介绍:该处自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组建了专业队伍,成立了专门机构,先后与成都市高新区法院、成都市中院合作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建立了友好、深入的合作关系,通过各项有效措施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同时,向海平主任对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做好相应立法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探索全方位合作,扩大联通协作范围、建立全国送达网络,强化宣传引导措施、夯实工作基础”的具体建议,为全国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深入推进和长远发展提供了成都经验。
交流汇报结束后,吴兆祥处长对各地公证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做法和实效给予了高度肯定:去年6月份在司法部的推动下,全国共12个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各地相关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和公证机构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有力推动了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了法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吴兆祥处长对参会代表们提出的“如何定位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公证参与该项工作应该坚持什么样的原则、推进试点工作的主体思路是什么、经费保障问题该如何解决”等问题进行了一一分析解答。
施汉生副局长(正司局长级)结合会议总结交流情况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出公证的职能作用。二是要建立健全相关规则机制,从业务办理规则、业务办理边界、公证员需要履行的权利义务等方面深入研究,建立相关规则,为该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三是坚持需求导向,以人民为中心,将当事人的需求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其所急、所需、所盼。四是各地公证机构可以将优秀的工作做法总结形成方案进行推广,为其他机构所借鉴。五是要加快公证体制改革,灵活机制,通过推进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等工作助力改革,激发公证行业干事创业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