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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社会事务 精准设计公证

发布日期:2017-10-16

成都公证处党支部委员 柏升

二00六年仲夏的早晨,笔者从外地出差归来,刚一踏入办公室,即被摆放在办公桌上的一份资料吸引。原来是某企业拟举行2006年四川省扑克娱乐大赛,申请我处对大赛进行全程公证监督。资料上反映,该企业举行大赛的具体项目是“斗地主”,活动宗旨是推动群众休闲体育活动。笔者注意到,由于主办方在全国是首次尝试举办该项活动,资料上仅注明了大赛的活动宗旨、不收取参赛费用的基本原则和最终的奖项设定,并没有具体活动方案和竞赛规程。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公证机构进行全程监督公证,可以说无从公证。同时,该项竞赛项目并不属于国家列入的竞技项目,活动的主办方系企业,而非国家相关体育竞赛组织机构,竞赛活动的本身性质值得论证。受理或是不予受理,成为摆在笔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粗略来看,此次大赛以“斗地主”为竞赛项目,由于该项目尚未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竞技项目,办理该公证事项缺乏相应法规的支持,而正源于此,当前开展这样的竞赛往往会引起公众的偏见。但从本质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寓智的本质特性毋庸置疑,“斗地主”本身是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这个竞赛应定位于群众性竞技娱乐活动。故而,举办这次活动的基本原则就是应以健康娱乐的方式正确引导,推动该项目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这样的思考可以判定,虽然该项活动缺乏相应法规支撑,又未在相应法规明确界定范围内,但它的宗旨符合社会公德的正确导向,受理这件公证也是符合公证为社会需求服务的价值取向,所以应当受理。

明确介入该项活动的原则性问题以后,也应对活动实施过程中会面临的社会管理问题,以及在实施过程可能触及的法律问题有预见和解决的方案。另外,主办方还没有确定具体活动方案和竞赛规程,就提出公证机构对该项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的公证申请,该项活动的参与人员数量和组织实施的流程都是未知,那么对该项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公证既不可行也不现实。如何准确找到公证介入该项活动的切入点,是解决公证介入该项活动必要性和可操作性问题的关键。

带着上述问题以及相关的综合考量,笔者在当日约见了主办方人员,并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鉴于本次扑克娱乐大赛符合群众体育竞技的特性,应当将本次活动征询意见报活动主办地体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鉴于本次活动主办方本身是扑克牌生产企业,为防止产生不正当竞争的社会负面影响,应当将本次活动征询意见报活动主办地工商主管部门备案。

三、鉴于本次活动可能参加人员数量庞大,为可能出现影响社会管理秩序的情况提前预案,应当将本次活动征询意见报活动主办地公安主管部门备案。

四、由于本次活动是一项竞赛活动,那么活动的规则必须符合相应的竞赛基本规则。为保证活动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主办方制定本次活动方案和竞赛规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士设计制定。同时,本次活动的裁判也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士担任,比赛活动采用裁判员认定比赛结果的国际惯例。

五、此次比赛活动采用网上报名参加的方式,基于可能报名人数众多,无法组织全部报名人员参赛,建议主办方采用电脑随机抽取产生参赛人员的办法。

六、针对活动项目的竞赛特点,虽然是竞赛者三方各自记分的规则,最终根据分值的高低确定名次,但主办方奖项设定的一、二、三等奖奖品价值差距过大,由此可能导致违反公平公正的隐患,要求主办方合理调整奖品设置。

七、为确保竞赛结果的执行,要求主办方在活动开始之前需向公证机构提交本次奖品的购买凭据。

经过与主办方反复磋商论证,主办方接受笔者的建议并由此提出了公证申请。在整个活动开展期间,笔者先后为其办理了如下公证事项:

1、将本次活动征询意见邮寄送达活动主办地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办理送达证据保全公证;

2、将本次活动征询意见邮寄送达活动主办地工商主管部门备案,办理送达证据保全公证;

3、将本次活动征询意见邮寄送达活动主办地公安主管部门备案,办理送达证据保全公证;

4、在天府热线网络直播室办理了电脑抽取参赛选手的现场监督公证;

5、本次活动的初赛、复赛期间,由于参赛人员数量庞大,同时开展多场比赛,不可能对每场比赛逐一进行现场监督公证,遂采取每场比赛结束后对当场裁判长及参赛人员对比赛结果签名确认的情况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6、本次活动的决赛为通过分组赛中产生的前三名选手进入决赛,鉴于决赛只有一组选手,具备现场监督的可操作性,遂对决赛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

整个比赛活动最终圆满结束,公证机构的工作得到了包括主办方及所有相关机构人员的一致认可。主办方由衷地感慨:从公证机构所作的工作来看,从立项到策划及实施都进行了全程参与,在各个环节起到了指引作用及监督保障作用,公证机构也应当是这次活动的“主办方”之一!通过这次活动,我们不仅实现在四川举办活动的宗旨,同时也为今后在全国继续开展活动收获了方法和经验。

  回顾办理此次公证事项,笔者深刻地感受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的社会事务中必将伴生出新的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由此也对我们公证人员提出了思考:一是随着新的社会事务的产生,面对相应的法律规范滞后的状况,我们公证人员如何透析它的社会价值,从而勇于拓展、大胆创新,使我们的步伐及时跟进时代的需求,这正是保障我们公证事业不断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源动力。二是我们公证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最大限度地丰富自身的法律水平及社会经济知识的了解,不仅履行好具体事项的办证职责,还要转变角色,从满足当事人合法需求的角度着眼,从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中准确透析并规划设计出科学合理的公证事务,这正是推动我们公证事业强健发展的生产力。